第十条 小组评价。各小组的答辩人员完成答辩并离场后,答辩专家对组内各答辩人员答辩情况进行集中讨论和综合评价,由每名答辩专家独立对组内所有答辩人员进行评价,作为小组评价结果,提交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议。
第三章 各专业系列答辩标准
第十一条 电力工程技术。熟练掌握本专业的知识,并对从事的专业方向(或工作领域)有深入的研究;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专业有关的现行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非常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非常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技术水平、市场信息和发展趋势;熟悉两个及以上主要相关专业的有关知识及其国内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非常熟悉现代管理科学等知识。
第十二条 工业工程技术。熟练掌握工业工程专业的专业知识,并对从事的某一分支专业领域的主要专业知识有较深入的研究;熟练掌握与工业工程有关的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技术政策和技术法规;非常熟悉本专业及相关产品的国内外技术水平和发展趋势;熟悉主要相关专业的专业知识,及其国内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第十三条 经济系列。全面、系统地掌握与经济有关的基础理论知识,主要包括:经济学、财政与金融、统计与会计、管理学、市场营销、经济法等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根据所从事专业方向(或工作领域)的不同和工作实际,对所列的基础理论知识可以有所侧重;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专业有关的现行法规、标准和规范;非常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专业知识并对从事的专业方向(或工作领域)有比较深入的研究;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管理状况、市场信息和发展趋势。熟悉主要相关专业的有关知识及其国内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熟悉电力生产的基础知识。
第十四条 会计系列。具有系统、坚实的财务会计和经济理论基础知识和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熟悉与财会工作相关经济法律、法规,通晓《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各项配套法规和行业的财务会计制度,熟悉国内外现代财务管理的科学方法和发展趋势。
第十五条 技工院校教师系列。熟练掌握本专业的知识,并对从事的专业方向(或工作领域)有深入的研究;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技术水平、市场信息和发展趋势;熟悉主要相关专业的有关知识及其国内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第十六条 档案系列。有广博的档案学知识和相关学科知识;对档案学理论研究有较深的造诣,提出过重要的有独创性的专业理论见解;对从事的专业方向(或工作领域)有深入的研究,是本专业的学术带头人;熟悉国内外本学科及主要相关学科的科学管理、技术水平、研究动态、市场信息以及发展趋势,掌握发展前沿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