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卫生系列。精通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并在本专业领域有独到见解;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和法规,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规范、技术规程和规章制度;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把新技术、新理论应用于临床和科研实践。
第十八条 新闻系列。全面、系统、深入地掌握新闻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全面掌握与新闻专业有关的电力法规与电力政策及电力专业基本知识;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水平和发展趋势,并有较深刻的认识和评论;较全面掌握新闻采访、编辑、美术、摄影业务及专职工作的各种专业技能和技巧;对某学科有系统的研究和较深的造诣;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或艺术知识;熟悉现代科学管理知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正高级职称答辩组织和实施全过程,将始终坚持职称评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工作流程和标准开展,答辩专家、答辩人员和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相关答辩工作纪律,确保答辩过程的规范性和答辩结论的客观公正。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国网人才中心负责解释,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5
职称相关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职称相关考试工作管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规范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参加考试的人员(以下简称参考人员)、从事和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考试是指国网人才评价中心(以下简称国网人才中心)组织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级、副高级职称考试、电力英语及计算机水平考试等职称相关考试。考试形式包括在线视频监控考试、线下上机考试、线下纸笔考试等类型。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参考人员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四条 国网人才中心负责相关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与监督、对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承办考试的机构根据合同要求负责考试具体实施。
第二章 参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第五条 参考人员在考前应认真阅读考试要求、参考人员须知等考试相关规定;应知悉考试时间和考试方式等重要信息;以在线视频监控考试形式开展的考试,参考人员应准备符合考试要求的设备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试考。因参考人员未阅读考试要求及考试须知、未参加试考等个人原因致使无法正常考试的,由参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 参考人员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当次科目考试成绩且由国网人才中心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并上报国网人资部,建议由所在单位纳入绩效考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