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要求
(一)电力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华北能源监管局、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及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监督落实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重要电力用户要强化危机意识、责任意识,规范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加强日常运维管理,主动发现并及时消除内部各类隐患,确保用电安全。
(三)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市电力行业协会要深化精细化管理和主动服务理念,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要切实履行安全供电、优质服务责任,市电力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同时认真做好信息保密相关工作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服务工作开展等情况报送市电力行业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