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落实《潍坊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1—2030 年)》,以弥河陆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和寿光滨海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洋与海岸带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为重点,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和保护。推动实现生物多样性观测常态化。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宣传教育。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加强国家重点保护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原生境的保护和修复,连通重要物种迁徙扩散生态廊道,构筑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推进生物遗传资源保护与管理。落实生物遗传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调查、登记和数据库建设。落实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管理制度。加强国家生物遗传资源迁地和离体保藏工作,强化野生生物种质资源收集、保藏,健全种质资源保存体系,开展重要生物遗传资源保护成效评估。
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完善监测和预警体系,持续开展自然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调查、监测和预警。抓好互花米草、松材线虫、美国白蛾等外来入侵物种长效治理。加强对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等重点区域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的监督,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清除试点。推进生物安全法实施。
第九章 强化风险防范 守牢环境安全底线
第一节 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机制
加强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依法整顿高污染、高耗水产业和园区发展秩序,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以涉危险废物、重金属企业和化工园区以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为重点,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及时更新重点环境风险源、敏感目标、环境应急能力及环境应急预案等基础数据库。科学评价园区安全风险及控制水平。完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开展环境风险源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针对重大环境风险隐患进行排查,跟踪治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挂账销号制度,确保排查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严格环境风险预警管理。健全由风险源、风险源聚集区河流下游临近断面和出入境河流断面组成的环境风险预警监测网络,开展分级定期监测,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水环境风险隐患。协同推进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环境污染综合防治、风险防控与生态恢复。依托山东省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信息化智慧监管系统,实现企业申报、关键环节跟踪等功能,加强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运、利用处置全过程监控,及时发现和防范苗头性风险。强化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化工园区基本建成环境风险预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