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加快交通运输结构绿色转型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大运输结构调整力度,减少公路周转量,基本形成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和水路运输为主的格局。深入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加快推进羊口货场黄大铁路专用线等项目规划建设。支持砂石、煤炭、钢铁、电力、水泥等大宗货物年运输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以及大型物流园区新(改、扩)建铁路专用线,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宗货物原则上由铁路运输;未建成铁路专用线的,鼓励优先采用公铁联运、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以及封闭式皮带廊道等绿色方式运输。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积极对接国家、省级油气管道工程,鼓励企业建设油气管道基础设施。开展西港区寿光作业区疏港铁路的规划研究,力争到“十四五”末,各港区全面接入疏港铁路。推动内陆河流航运业发展,按照省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小清河复航工程,2023年实现全线复航。到2025年,铁路和水路大宗货物运输量占比较2020年提升3个百分点。
推动车船升级优化。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鼓励将老旧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替换为新能源车辆,持续推进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加强国六重型柴油货车环保达标监管,严禁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不符合国家第六阶段排放标准要求的重型柴油车。严格落实省、潍坊市要求,加速淘汰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车,2023年底前,全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2025年底前,完成潍坊市下达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加快车用液化天然气(LNG)加气站、内河船舶LNG加注站、加氢站、充电桩布局,在交通枢纽、批发市场、快递转运中心、物流园区等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推进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使用,2025年底前,除应急救援车辆外,新增和更新公交车辆新能源占比100%,新增和更新出租车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占比100%;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20%左右。开展港口、物流园区等重点场所非道路移动机械零排放或近零排放示范。严格控制港口和船舶污染排放,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老旧运输船舶。
构建高效集约的绿色流通体系。深入实施多式联运工程,探索开展集装箱运输、全程冷链运输等多式联运试点示范。严格执行商贸流通标准、规范,加强绿色发展。积极参与黄河流域省会和胶东经济圈“9+5”地市陆海联动开放合作倡议。发展绿色仓储,鼓励和支持在物流园区、大型仓储设施应用绿色建筑材料、节能技术与装备以及能源合同管理等节能管理模式。完善仓储配送体系,建设智能云仓,鼓励生产企业商贸流通共享共用仓储基础设施。大力发展海河联运,完善中转运输作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