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由市发改局牵头实施)
围绕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目标,抢抓服务业发展新机遇,深化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培育服务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实施服务业“十百千”工程,构建高质量现代服务业体系,奋力开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力争2023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达6%左右。
21.落实财政资金保障。以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为重点领域,聚焦交通、养老、高技能人才培训等方面。2023年预算安排资金5580万元,其中重点文化产业项目补助200万元,政策性融资担保和保证保险资金500万元,各项现代服务业政策及预留促消费资金4880万元。
22.支持打造重点服务业平台。加快建设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围绕“数字赋能、特色鲜明、业态高端、能级突出”的要求,支持2023年度打造1家温州市级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积极争创省级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给予创建单位资金补助。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中,合理安排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建设用地,优先安排国家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及政策性金融工具等资金。
23.支持培育服务业领军企业。充分发挥服务业重点企业在产业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梯度培育体系。鼓励乐清市服务业领军型、成长型企业积极申报省“雄鹰行动”培育企业,对入选省“雄鹰行动”的企业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省服务业重大项目,依法依规在资金补助、项目用地、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支持。
24.支持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树立重抓项目导向,扩大服务业有效投资,积极申报2023年省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组织实施2023年乐清市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遴选一批现代金融业、现代物流业、休闲旅游业等投资体量大、产业带动强的服务业项目,加大力度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政策性金融工具。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壮大,大力支持博科供应链、普洛斯乐清智慧物流枢纽等重大物流项目建设,推进国家商贸服务型物流枢纽建设,在现代物流业的企业等级、项目建设、物流装备等方面给予支持。
25.支持信息服务业稳进提质。全面落实国家信息服务业财税优惠相关政策。建立信息工程服务机构培育库,支持信息服务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服务,鼓励和指导有条件的信息服务领域企业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单项冠军企业。引导企业加强软件产品自主开发,积极申报认定省首版次软件,加大对软件企业首版次产品的推广应用。
26.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项目。大力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发展,结合产业布局和优势,编制《乐清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全面落实国家有关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相关财税优惠政策,加快建立工业互联网平台梯队培育库,积极推进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建设,加大政策激励引导力度,鼓励企业申报省级首版次软件、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