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责任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卫健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89.全面提升市(县)域诊疗和分级诊疗能力,建设2个省级、6个市级重点专科,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
工作措施:制定《汕尾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2—2025年)实施方案,遴选各医疗机构临床专科能力较强的专科,结合《2022年广东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申报专科类别并指定申报医院进行重点专科能力建设。
市政府责任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卫健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90.加强670个公建村级卫生站建设和村医管理,培训全科医生150人次,提升学历职称300人次。
工作措施:全面提高公建村卫生站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农村居民就近享受便捷、优质、高效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分层分类开展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切实提高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技术水平。
市政府责任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卫健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91.完善“一老一小”健康服务体系,优化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工作措施:持续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创建1家省级示范性托育机构,各建制县(市、区)至少创建1家示范性托育机构;持续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全市新增3家医养结合机构。
市政府责任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卫健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92.建设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示范点10家、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示范点20家,推进特困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1200户。
工作措施: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县联动机制,定期会商研究,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年度工作目标总体要求,明确季度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按季度倒排工作计划,建立每周协调推进、每月进度通报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难点问题,研究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
市政府责任领导:庄红琴
部门分工:市民政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93.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工作措施:坚持落实“三个一”环境卫生整治制度,组织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爱国卫生月、爱国卫生统一行动日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落实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挂驻帮扶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广泛开展健康教育,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