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推进教育体制机制、集团化办学改革,在强化校长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出实招、见实效。
工作措施:全面铺开我市集团化办学工作,择优培育汕尾市优质基础教育集团,落实申报第三批广东省优质基础教育集团遴选工作;加强教师引进、培养、培训,提升校长教师队伍素质,推进汕尾教育资源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探索制订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评价标准;制订《汕尾市教研员管理办法》《汕尾市基础教育教研工作基本规范》等制度和文件。
市政府责任领导:温树斌
部门分工:市教育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十三)加速科技创新驱动。
82.聚焦重点产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信利、明阳、比亚迪、好迪等龙头企业加大研发创新力度,加强与大院大所产学研合作,更好发挥电研院汕尾分院、汕尾农科院、海洋产业研究院等公共平台作用。
工作措施:加大科技项目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创新,推动企业与大院大所开展技术需求对接,充分发挥科技公共平台作用。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科技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83.设立市级企业研发中心15家,开展10个以上重大科技专项,实现科技成果转化10项、技术合同交易额2000万以上。
工作措施:谋划部署前期准备工作,分解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开展市级企业研发中心认定工作,发动企业申报;组织开展重大科技专项申报工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发动企业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科技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84.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覆盖率达30%以上,确保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1.07%。
工作措施:谋划部署前期准备工作,分解下达年度目标任务,推进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开展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统计培训。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科技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85.加快红海湾实验室建设。
工作措施: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递压力,强化工作力度,加大工作督导,确保如期完成红海湾实验室一期项目首期工程建设,促进红海湾实验室平稳运行。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科技局牵头,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汕尾分中心市政府工作专班成员单位配合。
86.推动汕尾创新岛(深圳)新增科技型企业15家。
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创新岛功能定位,不断提高汕尾创新岛(深圳)服务水平,加强资源导入,大力推进科研人才引进,加强知识产权积累,推动创新团队落户汕尾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