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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电力需求响应实施方案征意见:以虚拟电厂为单元参与需求响应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3-04-10 | 224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如果是节假日(含周末),则从用户小时负荷数据中,取最近3个同日期类型的且该日不存在需求响应和有序用电情况的用户小时负荷数据,作为计算样本数据。

计算每个用户以上样本日的小时平均负荷数据。剔除小时电量低于以上样本日均电量25%或高于样本日均电量200%的样本,剩余样本求取小时平均值得到基线负荷。基线负荷分别按虚拟电厂和单个需求响应资源计算,虚拟电厂基线负荷为参与响应日的需求响应资源组合中各资源基线负荷之和。

电网企业滚动计算单个需求响应资源的基线负荷,并于每日 10:30前推送基线负荷数据,由交易中心通过需求响应平台以私有信息方式向市场主体发布,对基线有异议在当日17:30前提出复议,若未收到反馈视为无异议。

(三)缺口评估

调度中心于D-2日14:00前根据全省统调负荷预测、黔电送粤初步计划等相关信息,测算响应日(D日)初步电力缺口,提出初步需求响应需求。原则上每天需求响应总时长不超过4小时。

(四)需求发布

D-2日 15:00前,交易中心经需求响应平台向市场主体发布响应日(D 日)需求响应信息,具体包括需求容量、需求时段(以整点作为起止时间)等。

(五)市场申报

竞价日(D-1日)12:00 前,市场主体以虚拟电厂为交易单元在需求响应平台提交申报信息,签订交易协议。以电网企业D-2日发布的基线作为用户当次需求响应评价基线,一个连续需求段内所申报的需求响应容量和价格须唯一,需求响应资源的组合须相同。申报的数据必须在注册信息范围内,超出范围申报无效。

市场主体申报信息包括:

1.参与响应日的需求响应资源组合。

2.响应容量。负荷聚集商响应容量为组合中各需求响应资源的响应容量之和,单位为万千瓦。响应容量应不小于0.1万千瓦,且不小于参与资源最小响应能力之和、不大于参与资源最大响应能力之和。负荷聚集商需同时申报代理电力用户的可响应容量,作为需求响应零售侧结算参考。

3.响应时段。

4.最大/最小响应时长。(响应时长不低于1 小时)

5.响应价格,单位为元/千瓦时。响应价格的上限Pi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另行通知。

6.已在电网企业办理暂停的市场主体不能进行申报。

(六)交易出清

D-1日15:00前,调度中心根据市场主体申报价格、邀约确认情况等,按照既定的市场出清规则、实际响应需求(根据负荷缺口情况,按照报价从低到高采取边际出清确定市场主体及其响应容量,如存在报价相同的多个市场主体,以申报时间优先确定中标单位,且以全容量中标),确定出清市场主体,并将出清结果传递至交易中心,由交易中心通知市场主体。调度中心负责对出清结果进行安全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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