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竞价结果发布
D-1日17:00前交易中心发布需求响应交易成交结果通知书,明确用户编号、参与响应的补偿价格、响应时段和可响应负荷能力,响应提前通知时间和方式等信息,并通知相关市场主体参与需求响应。负荷聚集商将结果告知其代理的用户。
根据需求响应中标响应容量及次日剩余缺口情况据实安排有序用电计划,由调度中心根据需求响应及有序用电安排修正D日负荷预测并用于发电计划编制。
(八)需求响应的执行
需求响应执行日(D日)市场主体按中标结果执行需求响应。
五、评价考核
(一)响应评价
市场主体的需求响应评价考核按虚拟电厂和批发用户为单元开展。需求响应执行后,电网企业D+2日9:00点前提供响应日基线负荷和实际测量负荷,交易中心D+3日评价需求响应执行效果。
实际响应容量由基线负荷与实际测量负荷之差确定,按小时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实际响应容量=D-2日发布的基线负荷-实际测量负荷
若该小时实际响应容量大于等于中标响应容量的 R1 (50%,参数可动态调节,下同)且小于R2(70%),该小时实际响应容量的N(60%)计入有效响应容量;若该小时实际响应容量大于等于中标响应容量的R2(70%)且小于等于 R3(120%),该小时实际响应容量全部计入有效响应容量;若该小时实际响应容量大于中标响应容量的R3(120%),该小时有效响应容量计为中标响应容量的R3(120%)。对于实际响应容量未达到中标响应容量的R1(50%),视为无效响应。
需求响应资源的响应评价方法与虚拟电厂一致,作为需求响应零售侧合同结算的参考。零售电力用户按照负荷聚集商代理其申报容量和出清价格进行响应评价。
(二)考核方式
当实际响应容量未达到中标响应容量的R1(50%)时,对中标虚拟电厂和批发用户的无效响应容量进行考核,考核费用按小时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各小时考核费用=(中标响应容量×R1—实际响应容量)×出清价格×M(0.5)
其中,M为惩罚因子,并视市场运行情况调整。考核费用日清月结。
零售电力用户按照负荷聚集商代理其申报容量和出清价格进行考核,作为其与虚拟电厂之间调用收益分成使用。
(三)执行结果披露和申诉
D+4日,交易中心向市场主体披露响应日的有效响应容量。月度结算前,市场主体对需求响应结果存在异议,可在收到结算单后1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或属地供电局提出申诉。
用户申诉内容涉及基线负荷、测量负荷范畴的,收到申诉的单位负责将相关资料移交计量中心,计量中心会同属地供电局核查情况,对确认差错需要重新推送结算的数据,按日重新计算后并入当月结算依据。用户申诉内容涉及出清结果的,收到申述的单位将相关资料移交调度中心,由调度中心进行核实处理。用户申诉内容涉及需求响应调用费用计算的,收到申述的单位将相关资料移交交易中心,由交易中心进行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