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图集   报告视频   现场直播
沙龙活动   纸媒   新品发布 
展会图集   企业声音   专家视角
人物专访   策划   在线投稿
光伏太阳能      电池     水电      核电      碳管家    

资讯

视听

独家

贵州电力需求响应实施方案征意见:以虚拟电厂为单元参与需求响应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3-04-10 | 229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4月7日,贵州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现阶段,暂由售电公司注册为负荷聚集商,聚合其零售用户的需求响应资源。市场化交易用户提出参与市场化需求响应时,售电公司原则上应受理。非市场化交易用户暂不参与需求响应。

负荷聚集商聚合的单个虚拟电厂响应能力不低于0.1万千瓦,单个需求响应资源响应能力不低于0.01万千瓦,响应时长均不低于 1小时。

需求响应资源包括工业生产、充电桩、制冷、制热等灵活调节资源。

需求响应资源经负荷聚集商聚合为虚拟电厂,以虚拟电厂为单元参与需求响应。各负荷聚集商分别按地区聚合用户侧可调节负荷、分布式电源等分类资源,形成独立虚拟电厂,实现电网能量交互。

市场主体申报信息包括:

1.参与响应日的需求响应资源组合。

2.响应容量。负荷聚集商响应容量为组合中各需求响应资源的响应容量之和,单位为万千瓦。响应容量应不小于0.1万千瓦,且不小于参与资源最小响应能力之和、不大于参与资源最大响应能力之和。负荷聚集商需同时申报代理电力用户的可响应容量,作为需求响应零售侧结算参考。

3.响应时段。

4.最大/最小响应时长。(响应时长不低于1 小时)

5.响应价格,单位为元/千瓦时。响应价格的上限Pi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另行通知。

6.已在电网企业办理暂停的市场主体不能进行申报。

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为引导电力用户降低高峰时段用电负荷,缓解电力供需矛盾,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同时减少供应侧电源点建设投入,降低电力系统运营成本,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新形势下电力需求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规〔2017〕169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组织起草了《贵州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5月7日前书面正式反馈为谢。

附件:《贵州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贵州省能源局2023年4月7日

贵州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积极应对当前电力供应紧张形势,促进电力供需平衡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新形势下电力需求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规〔2017〕169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1年能源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058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新闻    人才    直播     讲堂
| 热点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