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支持培育服务业“兴平工程”企业。鼓励企业通过二次招商、产业集聚、主辅分离等方式做大做强。出台全市服务业“一企一策、一业一策”,依法依规加强要素保障,支持“兴平工程”规模型企业向上争取资金、土地等要素资源,加大对企业新增投资、新增设备的政策扶持。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及企业设备加速折旧等优惠政策,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税费优惠。
27.强化服务业人才支撑。重点聚焦科技研发、商务服务等知识密集型服务业高端人才招引,结合我市现有人才政策,按照规定给予住房补贴、经费补助等方面优惠政策。对顶尖人才实行“一人一议”,探索实施重要关键岗位人才政聘企用机制。
28.支持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业稳进提质。深入研究适合我市产业发展的软件信息项目招引方向,吸引一批成长性好、带动性强的相关企业,打造我市服务业发展新增长极。支持信息服务业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专项,全面落实国家软件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现信息服务业企业所得税优惠全覆盖。推进润泽一期项目二次招商,力争2023年产值突破1亿元,加快二期项目落地开工。
29.支持互联网服务能级提升。推动京东创新中心、抖音直播基地提升发展,依托现有平台,打造一站式、全链条配套服务,带动入驻企业跨越式发展,力争2023年新增互联网纳统企业5家,营收增速10%以上。按照楼宇经济相关政策,对入驻企业在产值提升、获评“兴平工程”企业、租金及装修费用等方面,给予资金奖补。
30.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实施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年内计划投资2.8亿元,对全市96个文旅项目或节点进行提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国家级、省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持续推进全域旅游战略,实施文旅融合“五百五千”工程。培育现代旅游市场主体,发展露营旅游、夜间旅游,拓展旅游消费市场。
五、交通强市建设政策(由交通运输局牵头实施)
统筹推进交通强省、交通强市建设重点项目和任务,加快建成“海河联运”、“公铁联运”两大枢纽,打造现代化交通物流体系。
31.增强资金要素保障能力。围绕支持轨道交通、现代公路网、海河联运、四好农村路,市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2.85亿元。其中,安排轨道交通项目0.78亿元,公共交通政策兑现0.9亿元,国省道及一般公路养护资金0.16亿元。争取省级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0.3亿元,车辆购置税收补助地方补助资金2亿元、普通公路一般债券3.3亿元。积极争取中央、省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支持我市交通强市“4210”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