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推进乡村建设和集体经济发展。争创1条省级和美乡村示范带,计划总投资不少于2500万元,打造3个和美乡村示范村(省级未来乡村),启动1个和美乡村示范片区、15个市级未来乡村建设项目。适度超前建设农村电网,计划投资1906万元,新建改造配电线路28.87公里,增容布点变压器82台,新建充电桩76个。对部分农村老旧供水设施进行改造提升,管网总长度约10公里。打造“1+8+N”共富体系建设工程,重点推进和实施“村富带民富”共富体项目建设,出台强村富民支持政策,对农房盘活、农户众筹持股、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基地等项目给予补助。
51.深化农业“双强”行动。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农田数字化管理试点建设。支持农业科技创新,鼓励农作物新品种研发,对科研院所、企业、个人研发农作物新品种给予奖励。对与高等院校合作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具等试验示范的,给予一定补助。落实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对水稻机械化栽植、高效植保、烘干等薄弱环节及绿色、生态、高效生产机械给予地方累加补助,最高至购置价格的50%。对引进推广的首台(套)机械给予50%补助。支持公益性应急救灾服务队伍建设、农事(农机)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突出提升选派队伍整体素质,选派科技特派员50人次以上。
52.持续推进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特色小镇创建,确保省财政、土地奖励政策落实到位,其中对省财政奖励政策给予财政配套奖励。支持命名小镇根据实际需求申请调整四至范围,原则上不超过5平方公里。对特色小镇在项目立项、政策兑现方面予以优先考虑,推动特色小镇在产业、功能、形态、体制机制全面升级。
53.推动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推动实施标志性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项目10个以上。推动市财政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公共预算支出进一步向县城城镇化建设倾斜。推动政策性银行支持县城城镇化建设。
54.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居住证跨区互认转换改革,建立“省级共性+市县个性”积分制度,以积分为依据实现紧缺公共服务梯度供给。加快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完善“人钱地”挂钩政策。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由人力社保局牵头实施)
围绕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等民生大事,实施公共服务优质共享,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量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领域。
55.充分发挥财政保障作用。按照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的要求,聚焦办好十方面民生实事,市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12.54亿元。其中,促进教育发展专项资金4.3亿元,就业、高技能人才资金0.38亿元,医疗、卫生健康资金6.14亿元,养老保障资金0.36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0.32亿元,困难群众、残疾人、优抚对象、孤儿及困境儿童等帮扶救助资金1.0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