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金融政策支持
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县域商业体系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强银企对接,为县域商贸、物流、供销、邮政等领域企业提供支付结算、供应链融资等金融服务。鼓励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围绕县域商业实际使用场景的融资需求特点,开展抵押、担保及信用类小额贷款业务。(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吕梁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吕梁银保监分局、市商务局)
(四)强化指标考核评价
将县域商业建设情况作为乡村振兴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国有企业承担的公益性流通网络建设任务,在业绩考核中要给予支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统计系统做好数据收集和分析,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量化考核结果,做到奖优罚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