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积极培育绿色低碳新动能。优先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充分发挥我市十大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驱动引领作用,助力碳达峰。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及电力装备产业,重点发展以配套新能源装备的电子元器件、动力电池及电池动力系统、太阳能发电、风电装备等核心产品,推动以镍氢电池、动力电池及电池材料为重点的先进储能材料等领域科技突破。加大新能源汽车产业培育力度,加强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发展氢燃料电池产品与技术,打造具有国内外竞争力的关键零部件产业集群。培育壮大装配式建筑产业,推进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管理-服务”全产业链建设,打造一批以“互联网+”和“云计算”为基础、以BIM技术(建筑信息模型技术)为核心的装配式建设工程设计集团和规模以上生产、施工龙头企业。依托益阳资源优势,重点发展钢筋混凝土预制、竹木结构预制、全钢铝结构预制装配式建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加快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促进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落实绿色低碳要求。
1.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紧密结合益阳市“一核一圈两翼”城镇发展格局,建立健全区域、城镇群开发绿色发展协调机制,不断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工程,编制中心城区和县城的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新建的市政道路、排水系统、地下管廊、公园等市政基础设施执行海绵城市的建设标准。加快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大力发展以“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为核心特征的绿色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提高绿色建筑标准的执行率,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工作。推动建立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制定建筑拆除管理制度,杜绝大拆大建,进一步提升城乡建筑品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根据新建建筑节能、减碳、绿色改造等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建筑运行能耗和碳排放等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积极布局和开展超低能耗、低碳建筑试点示范,逐步实现规模化发展。加快推进既有居住建筑绿色改造,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提升建筑用能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探索实施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开展绿色物业管理、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城乡建筑用能结构。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渔光互补、屋顶分布式光伏、户用光伏发电等多模式光伏发电项目。不断提升建筑电气化率,积极探索新能源技术在供电、用热和建筑节能中的应用,逐步实现采暖、供冷、生活热水用能清洁化。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到2030年,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65%。(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