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全面贯彻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理念,推动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有序推动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支持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率先建设碳中和示范区。实施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行动,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快推动被动式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碳建筑建设,积极发展星级绿色建筑。推动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稳步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推动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推动海绵城市项目建设,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实现供水管网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推动工业余热、可再生能源等在城镇供热中的规模化应用。“十四五”期间,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及绿色化改造500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200万平方米,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4000万平方米以上。到2025年,全市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以上,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7.8%以内,清洁取暖率达到90%以上,工业余热利用量新增800万平方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完善绿色综合交通体系,推动绿色铁路站、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绿色机场建设,有序推进充换电、加气、加氢、机场岸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运输组织方式,发展智能交通和公铁水空多式联运,提升铁路货运能力,推动小清河复航,提高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等清洁运输比例。加快推进绿色出行体系建设,构建“轨道交通+无轨电车”快速公共交通走廊,做好轨道网、公交网、慢行网“三网融合”。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等交通车辆新能源化率,推广低能耗运输装备,新增和更新公交车(应急车辆除外)100%采用新能源车型、巡游出租车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比例不低于80%,降低新生产乘用车、商用车平均油耗和纯电动乘用车平均电耗。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完成省下达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任务。加快绿色仓储建设,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完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加强快递包装绿色治理,建设邮政业绿色网点和绿色分拨中心,推进大型电商和寄递企业包装物回收循环利用。到2025年,铁路货运量较2020年提高10%,国六排放标准重型货车占比达到30%以上,充换电设施保有量超过8万个。(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口岸物流办、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