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4.8%,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合理区间,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9494吨、7373吨、18180吨、707吨。节能减排政策体系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三、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一)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加快实施钢铁、化工、建材、铸造等重点行业节能改造升级,严格能效约束,组织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实施能量系统优化、节能技术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等节能技改项目,完成省下达的水泥熟料、炼油、炼铁等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降低任务,提升重点行业和企业能效水平。推动钢铁、水泥、玻璃、铸造等行业及燃煤设施污染物深度治理,2023年年底前完成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建材、铸造等产业集群提升改造。推动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改造,依法实施“双超双有高耗能”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组织开展企业用水审计、水效对标和节水改造。拓展节能减排工作覆盖面,推动数据中心绿色升级,推进景观亮化工程节能。开展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双化协同)综合试点,推动数字化绿色化深度融合。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降低17%左右,完成省下达的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任务,“两高”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新建大型和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PUE)优于1.3,创建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40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水务局、市大数据局、市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县政府及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各区县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区县政府落实,不再逐一列出)
(二)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实施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提档升级行动,深化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绿色工业园区、生态工业园区、无废园区建设,推动园区空间布局优化、产业循环链接、资源循环利用、节能降碳升级。鼓励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推行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储能一体化应用。加快园区污染综合整治,推进供热、供电、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大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力度,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等特征污染物集中治理“绿岛”项目建设。支持园区创建国家级节能环保示范园区、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严格落实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进入合规工业园区要求。到2025年,创建市级以上绿色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产业集聚区)15个,省级生态工业园区比例力争达到工业园区的50%以上,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