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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鼓励光伏配储!红区加装储能全部自发自用!受限区探索台区储能!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6-05-26 | 14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三)加强光伏发电技术创新。依托山东能源研究院等科研机构,加速钙钛矿等新一代高效电池技术研发,在济南、青岛等地依规有序布局钙钛矿电池及组件项目。提升光伏电站发电功率预测精度,积极探索构网型技术,全面提升光伏发电可观、可测、可调、可控能力,打造一批系统友好型光伏电站。科学评估分布式光伏接入电力系统承载力、可开放容量,有序推动分布式光伏发展。

六、保障措施

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统筹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工作,加强光伏发电项目与国土空间等规划的衔接,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强化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监管电网公平开放,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项和重点问题。各市能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新能源领域营商环境,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项目开发建设,严格落实降低项目非技术成本有关要求,提高项目建设质效。电网企业要持续加强电网建设,做好接入系统研究,优化并网服务,保障项目及时并网。发电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在相关部门指导下,依法依规开发建设,积极拓展应用场景,加强调节资源建设,提升光伏发电可靠替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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