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打造多元化利用模式
(一)培育光伏就近消纳新业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光储充”一体化、智能微电网、新能源接入增量配电网等就近就地消纳新模式,高标准建设烟台万华新一代电池材料等绿电产业园、东营宁德时代等零碳园区。积极探索光伏发电接入存量负荷,促进重点企业节能降碳。以济南起步区为重点,试点公网绿电聚合模式,依托周边变电站、输配电线路等电网设备,聚合附近光伏、生物质等绿电资源,实现绿电清晰溯源。
(二)推进光伏开发与区域经济互促。聚焦济南、青岛都市圈以及青岛鳌山湾、烟台丁字湾、威海石岛湾等重点区域,发挥绿色电力吸引作用,引导重大生产力布局,促进新兴产业与光伏产业融合发展。强化光伏上下游产业链协同,推进可再生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实现更高比例“以绿制绿”,提升绿电应用水平与空间集聚效能。加强光伏与算力基础设施协同规划布局和优化运行,推动算力设施绿色低碳发展。
(三)拓展光伏非电利用领域。结合交通、冶金、化工、新材料制造等领域用氢需求,在东营、滨州、烟台等新能源富集区域,探索推进“风光氢氨醇”一体化开发。创新光伏制氢新模式新业态,建设绿氢(氨、醇)项目。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鼓励在内河航运、沿海港口布局绿色能源加注中心,加快绿色液体燃料推广应用。鼓励在纺织、医药、造纸、食品加工等用热(冷)需求旺盛的产业园区,通过光伏发电供热、热泵供热(制冷)等方式,探索建立“电、热、冷、汽、氢”等多能互补能源供应体系。
五、健全多环节支撑体系
(一)完善电力市场改革机制。统筹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光伏行业健康发展和企业绿色用能需求,科学确定机制电量规模,引导企业从建设成本出发理性报价。支持光伏发电与配建储能作为统一整体参与电力市场,实行“统一报价、统一结算”。鼓励分布式光伏和分布式储能资源,通过虚拟电厂等模式聚合参与市场交易。推动新能源发电纳入可靠容量补偿范围,对机组可靠容量按统一原则进行补偿,激发光伏场站主动配储积极性。加强省级绿证交易服务中心建设,促进绿证绿电高效联动、绿电环境价值合理体现。
(二)提高电力系统接纳能力。加快建设主配微协同的新型电网平台,提升电力系统承载力。围绕鲁北、烟威等重点区域,加强主网架及送出线路建设,满足新能源大规模开发与高水平消纳需求。推动配电网与主干电网深度耦合,加快建设智能微电网,提升系统自平衡和自调节能力,充分发挥微网支撑作用,促进就近就地开发。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提高农村电力系统综合承载能力,推动农村用能清洁低碳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