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升光储一体化聚合运营水平。鼓励光伏电站配建储能,推动在运光伏发电项目自愿新配或增配储能,支持光伏发电与配建储能一体调用,建设系统友好型新能源场站。重点在大规模光伏发电汇集区和分布式光伏集中开发区的电网枢纽站点等布局储能设施,在新能源开发受限地区探索配置台区储能、“云储能”等,拓展消纳空间。在电网暂无可开放容量的地区,鼓励用户侧加装储能设施,在保证不发生反向重过载、电压越限、短路电流超标、谐波越限情况下,建设全部自发自用的分布式光伏。
(三)强化光伏开发空间集约复合利用。充分利用潍坊、滨州、东营等市未利用地资源,建设鲁北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推进光伏发电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项目优先接入主网,支持全省低碳转型。接入和消纳确实存在困难的,可以通过绿电直连等就近就地消纳模式接入周边新上用电项目。以枣庄、济宁、泰安、菏泽等重点产煤市为重点,充分利用采煤沉陷区、工业广场、排土场、复垦区等场地,有序建设光伏电站,为矿区提供更多绿色电力。发挥胜利油田、中原油田等太阳能资源禀赋和建设条件较好的优势,推进光伏发电就近布局,推动油气勘探开发绿色转型。
三、推动多领域清洁替代
(一)推动光伏与工业领域集成发展。在工业园区周边区域因地制宜布局光伏发电项目,通过绿电聚合直供、绿电直连、工业绿色微电网等模式,加快推进用能清洁替代。支持电解铝、化工、钢铁等高载能行业通过优化生产工艺流程、提升负荷调节能力,构建与光伏发电特性相适应的用能体系。鼓励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少发多购”,拓展光伏消纳空间,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
(二)推进光伏与城市农村耦合发展。积极探索光伏发电赋能城市治理路径,依托大型公共建筑、现代物流园区、商业综合体、新型示范小区等打造就近就地利用场景,增强城市精细化、智慧化、低碳化治理水平。推动光伏发电与新农村建设深度融合,在具备条件的地区组织开展农村微能网试点建设,构建具有自平衡能力、满足农村生活用能需求的新型农村能源体系。
(三)加强光伏与交通领域协同发展。以董梁等高速公路为重点,利用服务区、公路边坡等建设光伏发电与用能一体化设施,打造光伏廊道。以日照港等港口为重点,利用港区堆场空闲地和办公楼、仓库、厂房等屋顶开发光伏发电,积极探索涉海光伏就近接入港口,为岸电设施、场内机械提供绿色电力。以济青等铁路为重点,利用沿线火车站、停车场、维修工区、生产生活房屋等开发光伏发电,构建以公共电网为主体、以沿线绿电供应为补充的电力供给体系。
(四)深化光伏与建筑领域一体发展。支持有条件的既有建筑屋顶和新建厂房、新建公共设施安装光伏系统,发展多功能光伏屋顶和光伏幕墙,推动光伏系统与建筑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运行,实现与建筑采光、通风、遮阳、隔热等多功能融合。提高新建公共建筑电气化水平,鼓励应用电热泵热水器等技术产品,探索“光伏+蓄热电锅炉”集中供暖。推广“光储直柔”等柔性用电技术,推动建筑从用能终端向能源中心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