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监督检查。各旗县市(区)电力运行管理部门要不定期开展锡林郭勒地区电网负荷管理实施方案的落实及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用电措施执行到位。各发电企业要进一步加强设备检修维护,做好电煤库存储备和设备运维,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和满发满供,就机组非计划停运、出力受阻等情况,盟能源局将委托第三方开展调查评估。各电力用户要严格执行用电指令,对于违规操作的,盟能源局与当地电力运行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及时处置,并进行联合信用惩戒。
(二)落实属地责任。各旗县市(区)要严格履行属地责任,监督各地严格按照下达的序位执行,确保负荷控制用电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各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要会同锡林郭勒供电公司开展负荷控制应急演练。锡林郭勒供电公司、各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要加强协调配合,结合电力用户投产生产进度、用电负荷预测及电网设备检修,统筹全网发电侧、电网侧及客户侧检修工作,同时鼓励采取配建新型储能等电力需求侧管理措施,主动错避峰,优化负荷侧用电控制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旗县市(区)电力运行管理部门和电网要加强负荷控制用电工作宣传引导,关注社会的用电问题,分析研判用电需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锡林郭勒供电公司要做实、做细负荷侧用电管理工作,在实现负荷管理全部为“两高”项目的基础上,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控制类企业情况,做好对限电对象为“两高”企业的情况解读,科学引导社会舆情。
附件:锡林郭勒盟地区参与负荷管理企业名单.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