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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明区节能降碳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建设柔性、互联、开放的配电网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3-11-08 | 566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11月7日,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光明区节能降碳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11月8日起至12月9日18时止。

文件提出,全面提升智能调度水平,建设柔性、互联、开放的配电网,加快推动对智能楼宇、分布式风光、储能、车网互动等负荷的接入及协同控制,促进分布式能源高效在区内就地消纳。优化虚拟电厂基础设施,加快建筑园区楼宇智慧化改造,提升电网需求侧响应能力。鼓励结合电网调峰调频需求布局电源侧、电网侧储能系统,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试点。鼓励和规范发电侧、电网侧、用户侧储能及独立储能等各类新型储能项目示范应用和规模化推广,积极支持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新能源+储能”项目建设。

原文如下:

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求《光明区节能降碳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广东省及深圳市有关碳达峰碳中和的工作要求,加快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根据国家及省、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意见,结合《深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和我区实际,我局组织编制了《光明区节能降碳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增强实施方案制定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就《光明区节能降碳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公示期内(2023年11月8日起至12月9日18时止)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公共服务平台5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刁工,联系电话:0755-88214244(邮编 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光明区节能降碳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gmfcjcyk@szgm.gov.cn,并请附上联系方式和单位名称。

特此通知。

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7日

附件

光明区节能降碳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及省、市政府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深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快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扎实推动光明区节能降碳工作,助力深圳市以先行示范标准实现碳排放达峰,结合光明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提高战略思维能力,深入贯彻落实《深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快推动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以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为关键,推动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以及光明科学城绿色低碳发展,强化绿色低碳技术引领作用,着力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加快实现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绿色变革,努力走出一条智慧化、精细化的节能降碳路径,助力深圳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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