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依据《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37516-2019)、提高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十七)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推进措施:
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足开齐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按标准建设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室、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及重点人群包保工作。
(十八)实施安心托幼行动,全市新增托位4200个,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8090个。(牵头单位:市教体局、市卫健委)
推进措施:
1.持续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各县区不少于1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
2.稳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全部办成公办园,确保居住人口3000人以上的小区至少配建一所不少于3个班建制的幼儿园;鼓励政府通过收购、租赁民办园等多种方式增加公办学位供给,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通过奖补等方式扩大普惠性民办园覆盖面。
3.全面提供幼儿园延时服务。坚持延时服务公益普惠,保障服务时间,提升服务质量。
(十九)实施老有所学行动,全市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4万人以上,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24.5万人以上(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推进措施:
1.持续扩容增量。通过改建、扩容、新设、网办,整合盘活存量设施资源,改建老年学校142所。
2.抓好城乡统筹。重点发展社区、农村老年教育。
3.推进智慧教学。依托六安老年开放大学,加快县(区)老年开放大学申报、建设工作,实现远程教育市-县-乡-村全覆盖。
(二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学生数21万人左右。(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推进措施:
1.在全市5个县(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照国家基础标准每生每天5元和全年实际供餐天数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膳食资金。其中,国家计划地区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计划地区由各地按照国家基础标准统筹安排经费,中央和省级财政统筹给予生均定额奖补。实行“5+X”供餐模式,即每生每天财政补助5元,X(小学生3元,初中4元)为学生家长自缴餐费,进一步完善政府、家庭共同承担膳食费用机制。
2.公、民办学校所有营养餐食材(包括米、油、奶和荤素菜、调味品等)和公办住宿制学校早晚餐食材全部由县区组织公开招标采购,奶为"学"字标纯牛奶,每周供奶不少于三次。教职工、学生自缴餐费缴县区统一管理,统收统支。深入开展营养健康“示范食堂”争创工作,全面推进电子营养师科学配餐提高供餐质量,在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实现智能化、数据化、信息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