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对全市在业公办民营和民办养老机构,按照每名入住老人11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纾困补贴。出台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鼓励酒店、公寓坚持以服务为本的功能定位开展养老转型,大力支持社区嵌入式养老设施建设。探索发展银发经济,支持多元主体提供适老化、多层次产品和服务。扩大医养结合服务供给。鼓励有条件的民营机构兴办老年大学,支持有条件的高职院校参与老年教育,并向社区、村居延伸开展教学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委、卫健委、教育局、财政局)
(二十二)有序推动公共资源开放共享。逐步恢复具备条件的校园体育场所向社会开放。通过适应性改造,推动市政务中心大院、市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等集中办公区实行开放式管理,具备条件的室外广场、室内卫生设施、除主楼办公停车区域外的其他停车区域均向社会开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住建局等有关部门)
八、优化服务保障措施
(二十三)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出台延续优化完善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优化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政策,取消矿业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出租交易服务收费,继续免收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易服务费,降低土地使用权交易标准,对中小微企业进场交易减按80%收取交易服务费。(责任单位:市税务局、财政局、行政审批局、资规局)
(二十四)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推动银行机构依托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投放小微企业普惠类贷款500亿元。鼓励各地对符合条件的粮油、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主体贷款予以不超过2%的贴息支持。推动“个转企”改革,允许“个转企”企业依法继续保留原字号和行业特点。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指导采购人综合运用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联合体投标、价格扣除等举措,促进中小企业参加采购活动。400万元以上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政策,延续到2023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南通市分行、财政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农业农村局)
(二十五)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用好“惠企通”等企业服务平台,扩大“免申即享”“简申快享”范围,密切与民营企业沟通对接,多渠道、多方式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畅通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渠道,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支持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以考代评”的职称除外)。出台涉企行政合规指导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并落实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免罚轻罚柔性执法清单,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基准,全面落实涉企普法责任制,开展企业法治体检。依托“惠企通”平台建立企业诉求直报制度,构建问题“收集—办理—反馈”闭环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人社局、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