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建设产业科技创新孵化基地。设立南通市自然科学基金,结合我市发展战略和产业需求,促进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产业化对接融通,重点资助基础性、前瞻性、原创性科学研究。鼓励本地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转移转化,对输出科技成果和技术到市内企业的,按照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2%给予奖励。对概念验证中心、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按照上年度服务费用的30%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鼓励技术需求方提出概念验证和中试申请,每个项目按实际支付费用的20%予以支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加快前沿技术研发和应用,支持首台(套)重大装备、首版次软件、首批次新材料、新场景新模式的推广。(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
(九)加大金融支持科创力度。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服务科技型小微企业力度,年化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扩大“苏科贷”“苏信贷”等信贷投放规模和覆盖面。适当提高科技型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科技型小微企业不良率可较各项贷款不良率提高不超过3个百分点。引导和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北交所上市,支持科技型企业等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南通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南通监管分局、市科技局)
四、强化新动能培育
(十)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制定加快建设海洋强市的行动方案,培育壮大海洋产业,推动海工装备和高技术船舶产业转型发展,培育发展海洋新能源、生物医药、高端航运服务业等产业,推动建设富有江海特色的现代海洋城市。积极争取省海洋经济投资基金与我市共同设立南通市海洋经济发展基金,支持海洋产业发展。对企业新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涉海高端创新平台(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建设经费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创新中心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规划建设启东、如东渔港经济区,积极创建启东、通州湾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支持海洋文旅项目建设,争取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对海洋领域拥有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前景广阔的符合条件人才(团队),纳入江海英才市级引进专项,特别优秀的,可列为攀峰人才(团队),给予1000万元资助,重大顶尖项目可一事一议,不设上限,优先推荐申报省双创计划和“登峰计划”。(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商务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市委人才办)
(十一)发展壮大生物医药产业。对新取得临床批件进入临床试验研究并在市区转化的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按不同临床试验阶段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在我市取得药品注册批件、创新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且在市区范围内实施产业化的项目按相关标准予以补贴。医保部门全面开通创新药物挂网“绿色通道”,国家药品目录发布后,定点医疗机构尽快将国家谈判药品按需纳入药品采购目录范围。加快建设省药监局审评核查分中心,谋划筹建药品进口口岸。(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卫健委、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