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做大外贸发展新业态。加快发展跨境电商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深化中国(南通)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推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提质增量。大力发展“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持续办好中国南通跨境电商选品博览会,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搭建垂直电商平台、发展跨境电商独立站。加快培育本土跨境电商企业,主动招引市外跨境电商头部企业,积极推动跨境电商自主品牌出海。支持传统外贸企业、跨境电商企业和国际物流企业加速海外仓布局建设,引导企业共建共享海外仓。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实行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税、免税,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按照4%应税所得率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南通海关、市税务局)
(十八)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持续开展“走出去”招商活动,加大与世界500强、跨国公司总部对接力度。健全外资项目工作专班机制和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全方位要素保障。对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并达到一定规模的外资项目给予奖励,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对外国投资者以其产生的企业利润、资本公积金等转增注册资本,年实际到账外资金额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支持。支持跨国公司在我市设立区域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对市区获江苏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功能性机构认定的项目,市级在省财政奖励资金的基础上给予30%的配套资金支持。加快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试点,支持以所募的境外人民币直接开展境内相关投资。(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南通市分行)
(十九)提升出入境和居留许可便利度。允许外资研发中心邀请的、需要多次临时入境的外籍人员,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1年、停留期不超过180天的多次签证。允许外资研发中心为应邀入境从事紧急商务、未持来华签证的外籍人员,依法依规申请口岸签证入境。允许外资研发中心以团队为单位,凭工作许可和单位函件为团队外籍成员依法依规申请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为海外人才在华长期居留、永久居留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外办、商务局、科技局)
七、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十)多措并举稳定就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保持年度城镇新增就业超11万人。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及以上的企业,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