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黔南州“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目标清单
2.黔南州“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任务清单
3.黔南州“十四五”各县(市)能耗强度降低目标
4.黔南州“十四五”主要行业节能指标
5.黔南州“十四五”各县(市)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目标
附件1
黔南州"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目标清单


附件2
黔南州“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3
黔南州“十四五”各县(市)能耗强度降低目标

附件4
黔南州“十四五”主要行业节能指标

1.主要目标:2025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比2020年分别降低4%和6%,推荐1家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力争建成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
2.重点任务:完善公共机构能耗监管体系,推进公共机构既 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鼓励公共机构开展屋顶光伏等新能源开发利用,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节能工作。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类公共机构率先采购使用新能源车辆,新建和既有停车场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和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行动。
原文如下: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南州“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 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南州“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黔南州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黔南州“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关于推进节能减排和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全面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22〕14号),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州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 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为1175吨、430吨、 3070吨、200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 重点行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达到国内平均水平以上,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二、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一)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工程
1.主要目标: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0%。到2025年,水泥、合成氨等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