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黔南州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黔南州“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提出,实施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
1.主要目标:2025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比2020年分别降低4%和6%,推荐1家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力争建成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
2.重点任务:完善公共机构能耗监管体系,推进公共机构既 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鼓励公共机构开展屋顶光伏等新能源开发利用,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节能工作。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类公共机构率先采购使用新能源车辆,新建和既有停车场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和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行动。
原文如下: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南州“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 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南州“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黔南州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黔南州“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关于推进节能减排和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全面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22〕14号),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州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 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为1175吨、430吨、 3070吨、200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 重点行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达到国内平均水平以上,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二、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一)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工程
1.主要目标: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0%。到2025年,水泥、合成氨等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
2.重点任务: 以化工、有色、建材、电力等行业为重点,对拟(在)建项目严格对标能效标杆水平, 打造一批节能减排标杆企业,按照《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系统梳理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重点企业清单,引导重点企业开展余热利用系统、热风炉、粉磨系统等优化升级。推动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含电力)超低排放改造,鼓励水泥行业有序开展超低排放改造。深入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改造。推动数据中心、5G通信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节能减排,对能耗高、资源利用率低的数据中心进行节能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