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印发成都市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文件明确,2023年,重点在龙王、桃乡、广都等电网“卡脖子”断面开展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建成新型储能装机达到10万千瓦以上,初步缓解电网“卡脖子”断面负荷缺口。
2024年,在电网“卡脖子”断面和负荷缺口明显区域布局落地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建成新型储能总装机达到50万千瓦以上,全面解决电网“卡脖子”断面负荷缺口。
2025年,充分考虑经济与资源各方因素,全面推广应用新型储能设施,打造智能灵活调节、安全保障有力、供需实时互动、源网荷储深度融合的新型电力系统,建成新型储能总装机100万千瓦以上。
原文如下:
成都市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2023—2025年)
新型储能项目是指除抽水蓄能以外的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以及氢(氨)储能、热(冷)储能等储能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2〕475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的通知》(国能发科技规〔2021〕4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电源电网发展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川府发〔2022〕34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加快推动四川省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发改能源〔2023〕367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成都电网建设的实施意见》(成办规〔2023〕4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新型储能项目建设,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升超大城市能源安全供给能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成都市能源受端城市特征,按照“总体设计、试点突破、分步实施、多方协同、确保安全”工作思路,加快推动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助力电力系统顶峰、调峰、应急备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新型电力系统,大力提升电力系统实时平衡和安全保障水平,为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提供坚强能源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强化顶层设计,统筹考虑电力系统安全保障能力、系统调节能力和综合效率提升需求,科学评估新型储能建设发展规模,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新型储能项目,促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