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市场主导,政策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强政策引导,优化市场交易机制,充分发挥分时价格信号作用,引导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等配建新型储能设施,积极参与电力平衡,大幅提升电力系统的灵活性和可靠性。
(三)示范先行,分步实施。按照“先试点、再推广”的原则,优先选取电力负荷较大、市场潜力较好、技术成熟度高的区域、园区、企业等,发展建设新型储能项目,试点开展新型储能项目参与需求响应和辅助服务。
(四)规范管理,保障安全。加强新型储能项目管理,建立健全新型储能技术标准、管理、监测、评估体系,明确新型储能各环节安全责任主体,保障新型储能项目建设运行全过程安全。
三、工作目标
2023年,重点在龙王、桃乡、广都等电网“卡脖子”断面开展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建成新型储能装机达到10万千瓦以上,初步缓解电网“卡脖子”断面负荷缺口。
2024年,在电网“卡脖子”断面和负荷缺口明显区域布局落地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建成新型储能总装机达到50万千瓦以上,全面解决电网“卡脖子”断面负荷缺口。
2025年,充分考虑经济与资源各方因素,全面推广应用新型储能设施,打造智能灵活调节、安全保障有力、供需实时互动、源网荷储深度融合的新型电力系统,建成新型储能总装机100万千瓦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推动电源侧异地配建新型储能电站。在燃煤电厂、燃机电厂、垃圾发电厂等领域,建设火储联合调频储能项目,提高传统火电机组的运行效率。结合“三州一市”地区光伏、风电新能源发电装机10%的新型储能配置需求,通过独立、联合建设或市场租赁、购买等方式落实异地配建新型储能容量,推动在成都东南部、东北部电源缺乏、电网供需形势偏紧区域落地,力争到2025年新增新型储能装机10万千瓦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发改委、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二)加快电网侧新型储能设施建设。围绕迎峰度夏(冬)局部区域供需形势偏紧、主变重过载、低电压等供电可靠性问题,按照分层分区接入、就地满足需求的原则,在短板明显区域推动新型储能试点项目落地。优先在500千伏龙王站供电片区及500千伏桃乡站、广都站部分供电片区日负荷峰谷差大、输电走廊和站址资源紧张、负载率高但尖峰负荷短的关键电网节点附近,合理布局独立储能电站。全市共推荐26个负荷中心地区独立储能电站优先布局点位,储能电站单点接入容量宜在5—10万千瓦(见附件1)。力争在2023年,聚焦重点场所、重点用户试点落地一批移动新型储能车、分布式新型储能,新型储能装机达到5万千瓦以上。力争于2024年新建3个以上独立储能电站,新型储能总装机达到30万千瓦以上。2025年新建3个以上独立储能电站,实现电网侧新型储能总装机达到60万千瓦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发改委、国网成都供电公司、国网天府新区供电公司、相关区(市)县政府(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