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项目选址与要素保障
4.1项目选址或选线
变电站选址。论述地方规划、地形地貌、压覆矿产、工程地质、土石方工程、环境、水文、历史文物、进出线条件、站用电源、交通运输、土地用途、周边设施影响等多种因素,按照靠近负荷中心、与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协调,具有适宜的地质、地形地貌、环境、水文、交通等条件,尽量不占用基本农田等原则,宜提出两个及以上站址方案,并提出推荐站址。明确站址具体位置及土地性质。特殊情况下(如环境所限),对唯一可行站址方案进行论证。
线路路径方案。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环保要求等外部条件,在落实有关协议的基础上,研究提出路径方案、线路长度及架设方式。线路路径选择时,应避开自然灾害多发地区、采空区、环境敏感区域,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以及军事设施、大型工矿企业及重要设施。充分考虑与电台、机场、弱电线路等邻近设施的相互影响,确需穿越耕地时应尽量避免或减少对农业机械化耕作的影响,充分利用现有的交通条件,并进行多方案的综合技术经济比较。10千伏及以下线路根据实际情况简化路径方案比较。选择线路长度短、对城乡建设规划影响小、投资省、方便长期运行维护的路径方案作为推荐方案。
4.2项目建设条件
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环境、交通运输、公用工程等建设条件。其中,自然环境条件包括地形地貌、气象、水文、泥沙、地质、地震、防洪等;交通运输条件包括铁路、公路、港口、机场、管道等;公用工程条件包括周边市政道路、水、电、气、热、消防和通信等。阐述施工条件、生活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依托条件等。
4.3要素保障分析
土地要素保障。分析与需新增用地的项目相关的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土地要素保障条件。说明项目用地总体情况,包括地上(下)物情况等;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说明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情况。
资源环境要素保障。分析项目水资源、能源、大气环境、生态等承载能力及其保障条件,以及取水总量、能耗、碳排放强度和污染减排指标控制要求等,说明是否存在环境敏感区和环境制约因素。
项目单位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取得规划、国土、林业等部门关于项目站址(配变落点)及路径的用地、用林、环保、水保等相关协议,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加强统筹协调。
5项目建设方案
5.1变电工程
对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项目,研究明确总平面布置方案、电气主接线、设备选型、电气二次、站区规划等。
总平面布置方案。在满足安全可靠的前提下,以节约占地和减少工程量为目标,提出变电站电气总平面布置方案。总平面布置应充分考虑电气设备布置需求,并考虑运输、消防、排水等需要,紧凑布置、节约用地。变电站优先采用半户外式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