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目标:到2025年,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24%以上,城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
3.推广清洁交通工具。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全面推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装备推广应用。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扩大执法车、公务车、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以及景区观光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制定机动车更新计划,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运营比重。推行生态环保设计,鼓励新建高速服务区采用智能照明、绿色能源等新技术新方法。加快淘汰低效率、高能耗的老旧船舶,发展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推进船舶靠岸使用岸电。推进绿色低碳驾驶培训,鼓励和引导教学车辆电动化。行政事业单位年度内新增购置普通公务车辆、执法执勤车(不含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工具车及特殊应急救援车)中,州直单位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60%,县乡单位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40%。到2025年,全州所有公交车全部实现电动化。(州交通运输局、州工信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智慧交通全面发展。完善交通数据资源交互共享平台,推动交通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的协同联动。建设湘西州“驿智慧”交通旅游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挖掘交通旅游数据资源应用价值,充分发挥其在运行监测、数据分析、决策参考、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支撑作用,提升交通旅游信息服务专业化水平,打造湘西“驿智慧”服务品牌。持续通过城市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运营商等向公众发布服务信息,提升群众出行幸福感。持续高标准保障数据安全和网络安全。(州交通运输局、州工信局、州大数据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1.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开展循环化改造,对标国、省要求,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逐个制定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优化园区内企业、产业和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推广集中供气供水。合理延伸产业链,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企业循环式生产,提高资源产出率。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推进能源梯级利用和余热余压回收利用。推动园区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加强资源深度加工、伴生产品加工利用。满足建设条件的园区标准化厂房、办公楼按照宜建尽建原则推广屋顶分布式光伏,新建厂房同步设计安装屋顶光伏发电设施。到2030年,具备条件的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7 吉首经开区低碳发展“循环”工程
建设内容:以园区为载体,以企业为核心,建立物质交换与循环利用的长效机制。优化园区空间布局,推进调区扩区工作。聚焦“一主一特”产业,扎实做好承接产业转移大文章。以马鞍制造产业园为装配式智能制造、烟草精深加工基地,河溪新材料产业园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有色金属精深加工、新型材料研发基地,构建“一区两园”的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引导产业集中、集聚、集约发展。大力发展新能源,构建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充分利用经开区标准厂房屋顶资源,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预计实现50MW容量。提高吉首市垃圾发电项目运行效率,积极利用地源热泵技术为片区内建筑集中供冷供热。促进企业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加强废渣废料循环利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区域污染集中治理。加快建设吉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餐厨垃圾处理中心项目、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