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图集   报告视频   现场直播
沙龙活动   纸媒   新品发布 
展会图集   企业声音   专家视角
人物专访   策划   在线投稿
光伏太阳能      电池     水电      核电      碳管家    

资讯

视听

独家

吉林:推广储能、智能电网和数字化等技术应用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3-09-25 | 374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2.实施适应气候变化试点示范项目

聚焦提升水资源、生态系统、城市生命线及重大基础设施等高风险区域、领域,积极开展和深化适应气候变化试点工作,发挥示范引领带头作用,大力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重点实施气候变化数据集建设(农业、极端天气特征值)、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预估系统、吉林省气候要素精细化网格预测技术研究等试点示范项目,适时谋划并争取实施气候变化对生态系统的影响评估和风险研究(西部生态脆弱区、长白山生态系统)、气候变化对气象灾害影响机理研究、气候可行性论证综合业务系统、气候变化对极端天气过程监测评估业务能力建设、城市气候风险动态评估系统、长春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等试点示范项目。(省气象局、省水利厅、省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有关部门配合)

四、实施保障

加强适应气候变化工作协调,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最大程度激发各类主体落实气候适应行动的活力和创造力,形成全面适应气候变化的积极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适应气候变化协调工作机制,形成适应气候变化政策行动合力。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共同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实施相关省级管理、开展相关协调和推进及配合等工作,各市(州)级政府负责组织本地区实施本方案中各项有关工作,共同建立健全气候系统观测、影响风险评估、综合适应行动、效果评估反馈的工作体系。(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工作落实

按照国家要求落实吉林省适应气候变化成效阶段评估工作,每个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期结束时组织开展实施情况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优化省级行动方案。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要求适时调度、总结并上报本地区适应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的阶段进展情况。(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拓展交流合作

强化与发达地区、毗邻省(市、区)的合作,深化气候变化科学数据共享与技术交流合作,探索建立东北区域气象服务联合体,加强气候风险和自然灾害联防联控。深化在气候变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适应协同等领域的合作。加强适应气候变化科技创新国际交流,积极融入和服务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省气象局、省水利厅、省应急管理厅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

鼓励建设适应气候变化科普教育网络平台,编制科普读物、挂图或音像制品,依托世界气象日、世界水日、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生物多样性日、国际减轻自然灾害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吉林黑土地保护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适应气候变化有关宣传和科普活动。鼓励培育和建设适应气候变化教育宣传活动基地,开展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交流与宣传,有效提高公民适应气候变化意识。依托专业机构和相关高等院校,建立专家团队和工作支撑团队,开展适应气候变化有关业务培训等工作。

新闻    人才    直播     讲堂
| 热点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