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自然灾害应急和综合治理行动
把握气候变化引起的自然灾害新特点与演变趋势,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调整防灾减灾部署,针对气候变化影响健全灾害风险管理预案体系,优化灾害防治工程网络,强化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气候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治理能力。
1.完善灾害风险管理预案体系
强化气候变化灾害风险管理能力,围绕灾害风险基础研究、灾害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提高气候灾害风险防范支撑能力。增强灾害风险应对能力基础研究。加强气候变化对我省自然灾害孕育、发生、发展及其影响风险机理研究,建设分类型、分区域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省级数据库,编制和适时修订省、市、县三级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精细化风险区划。推广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和评估产品在城乡建设、灾害评估等方面的深度应用。健全气象灾害风险防范机制。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和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工作机制,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及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制度,强化灾害综合风险形势会商研判,提升多灾种、灾害链风险综合监测评估预警能力。加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建立应对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及其诱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统一规划和分级分类管理,推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省应急管理厅、各有关涉灾行业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省气象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2.加强灾害防治工程网络建设
聚焦灾害敏感领域及敏感区域,强化主要灾害防治措施,探索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AR等智能化技术在气候防灾减灾领域的应用。增强自然灾害综合治理能力。加强气候灾害多发地区和灾害风险未来可能发生显著变化区域的综合治理,实施防汛抗旱能力建设工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自然灾害防治工程,降低自然灾害损失。完善灾害防治智慧化载体。完善“数算一体”的“天擎”气象大数据云平台,实施分布式气象服务数据后台和省级业务系统“云+端”升级改造建设工程。推进建设气象灾害风险模拟系统,实施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工程,推广人工防雹作业新模式,优化现代化人影信息业务系统,建立完善松花江上游人工影响天气试验示范区。(省应急管理厅、省政数局、省气象局、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增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
以自然灾害的应急保障为目的,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提升应急指挥及救援能力,织密自然灾害应急协同网站,不断增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完善实施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应急指挥机构,强化多灾种、专业化训练演练,提高极端条件下综合救援能力。实施省、市、县三级应急物资储备库设施新建和改造工程,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体系。完善自然灾害应急协同机制。建立健全跨省(区)飞机增雨作业协调和流域水文气象业务协同联动机制,加强区域内飞机增雨作业协同保障和流域内水文气象信息共享应用及防汛抗洪联防联控,全面提升区域人工增雨抗旱、降低森林草原火险、防雹和流域防洪服务能力。(省应急管理厅、各有关涉灾行业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省气象局、省水利厅、省林草局、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