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中国交建发布锂电池储能设备、飞轮储能设备招标采购公告。本次招标是为中国交建信科集团承接的100MW/50.43MWh独立混合储能建设项目相应设备采购。招标内容为电池集装箱、储能变流升压一体舱、飞轮储能设备、箱变pcs升压仓。
锂电池储能设备推荐设备厂家为弘正储能(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博阳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欣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或同等档次品牌厂商。
飞轮储能设备推荐设备厂商为沈阳微控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华驰动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贝肯新能源有限公司、北京奇峰聚能科技有限公司或同等档次品牌厂商。
箱变pcs升压仓推荐设备厂商为江苏华鹏变压器有限公司、明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奥克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或同等档次品牌厂商。
详情如下:
锂电池储能设备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完成审批立项,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内与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是为信科集团承接的100MW/50.43MWh独立混合储能建设项目相应设备采购。
2.2 招标内容:电池集装箱、储能变流升压一体舱,上述设备分两批次,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分期到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包括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健全,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至2022年度)或提供投标人公司财务出具的年财务会计报表(加盖财务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须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相关资料;
(3)投标人应为投标设备的原厂商或原厂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设备原厂商应提供原厂商证明,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如投标人为原厂商唯一代理商的,应出具原厂商唯一代理授权书和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失信记录、行政处罚记录等(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内与投标人相关的信用报告,网址为:.cn/;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