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发布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建立储能系统安全分级评估体系,发展基于运行数据驱动和先进人工智能算法的储能系统安全状态动态智能评估技术。并且鼓励储能电站定制安全保险,强化安全设施配置,制定完善专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提高风险处置能力。
此外还提到,围绕光伏发电系统、新型储能系统、关键信息技术领域,建立自治区能源电子科技创新平台。加快发展智能储能集成系统、半导体硅材料等关键信息技术及产品。并面向“东数西算”等重大工程提升能源保障供给能力,建立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分布式光伏集群配套储能系统。同时,加强光伏、储能标准体系与现行能源电力系统相关标准的有效衔接。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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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3年8月21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能源电子产业是电子信息技术与新能源需求融合创新产生并快速发展的新兴产业,包括太阳能光伏、新型储能、重点终端应用、关键信息技术等领域。能源电子产业既是实施制造强国的重要内容,也是新能源生产、存储和利用的物质基础,更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中坚力量。为深入推动能源电子全产业链协同和融合发展,结合自治区产业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落实“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打造“光储端信”协调发展的能源电子产业全产业链,培育能源电子特色产业集群,构建产业生态体系,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二)基本原则。坚持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为首要原则,依托现有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建基地、育集群、延链条、补短板,培育能源电子特色产业集群,推动能源保障和供给体系向“新”而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市场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