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加快新兴领域应用推广。加大我区能源电子产业在交通领域应用推广,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加快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结合工程机械和重卡电动化及换电模式的推广,利用新能源发电与换电重卡充电设施协同调度、高效互动。提升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依托智能充电基础设施,探索开展有序充电、调峰调频等电动汽车与电网互动新技术(V2G)应用。加速推广中重型矿卡替代,在公交、环卫等领域开展燃料电池车试点示范。积极推动“源-网-荷-储-用”一体化项目建设,延长循环经济产业链,加快综合智慧能源企业转型。鼓励“多能互补+氢”、“源网荷储+氢”等多类型项目融合发展,有序布局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广绿氢在储能、冶炼等领域融合应用。
五、推动产业有序发展
(十四)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设能源电子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强行业数据监测与分析,发展能源电子产业云服务,推动建立一批能源电子产业生态孵化器、加速器。加快能源电子产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技术、资金、应用、市场等对接,着力推进以能源电子需求为导向的市场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先行先试。开展太阳能光伏、储能电池、终端应用以及信息技术产品知识产权交易与培训、科技成果评价等工作。
(十五)健全产业标准体系。建立涵盖光伏、新型储能基础通用、规划设计、设备试验、施工验收、并网运行、检测监测、运行维护、安全应急等专业领域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标准体系。加强光伏、储能标准体系与现行能源电力系统相关标准的有效衔接。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及科研院所积极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订。结合能源电子技术创新和应用场景拓展,及时开展各类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十六)加强行业规范管理。严格落实行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建立健全自治区能源电子行业管理标准规范,加强行业统筹管理,提升项目建设和运营水平。加强质量检测平台建设,完善能源电子行业认证体系。引导能源电子企业实施质量品牌发展战略,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本土企业。
(十七)做好安全风险防范。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化,不断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以企业为主体,建设分布式光伏大数据等服务机构,实现组件故障、事故隐患的可视化高效管理。鼓励储能电站定制安全保险,强化安全设施配置,制定完善专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提高风险处置能力。
六、强化组织保障
(十八)加强产业统筹协调。建立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坚持系统思维,统筹解决重大问题。强化各部门协调配合,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能源电子项目落地创造有利条件。鼓励各盟市出台配套支持政策,组织实施好各类能源电子项目,切实承担监督管理主体责任,配合做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