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氢气生产、储存、运输、加注、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管理机制,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做好氢气生产企业安全监管;建设部门负责做好加氢站的安全监管,强化加氢和制氢设施的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建设氢能运营监测体系,实现储运氢设施、加氢站实时监测和分析预警;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检测和监管;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做好氢气运输环节的安全监管。
浙江省核电关联制造业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核电关联制造业是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资金密集、关联度广、带动性强,对于推动科技创新、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制造业高端化、绿色化和安全可控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为抢抓核电发展战略机遇,推动我省核电关联制造业扩量提质,助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面向现代能源体系建设主战场,坚持高质量发展主题,以高端化、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为主线,以自主创新为核心,统筹发展与安全,加快育强企、强创新、提品质、促合作、建基地,着力推动由零到整、由辅到核、由小到大转变。到2025年,力争全省核电关联制造业产品销售产值突破30亿元,带动相关制造业规上总产值突破700亿元;形成年产值超10亿元企业12家左右,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2家;建设“浙江制造”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1-2个,加快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核电关联制造业基地。
二、行动任务
(一)加大企业培育力度。建立核电关联制造业企业梯度培育库,省隐形冠军企业和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选认定中,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给予优先支持,加快培育一批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统筹推进雄鹰、凤凰等行动,推动核电关联制造业企业做大做强。开展培训对接,支持推动企业申请核电合格供应商资质;辅导企业建立符合国家核安全法规要求的质保体系,协助有条件企业开展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认证;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对获得合格供应商资质及核安全许可认证的企业予以奖励。(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有关市、县〔市、区〕政府,以下均需各市、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完善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国产三代核电技术智慧建造工程研究中心、核电设备结构完整性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核电数字化创新中心等平台,支持科研院所建设核技术重点实验室。加快培育一批核电关联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持产学研合作建设核电关联产业技术联盟。落实“双尖双领”科研攻关计划,组织实施一批核电关联制造业重点“卡脖子”技术攻关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创新项目。推动企业、科研院所积极承担国家核电相关重大专项,攻克一批战略性、引领性、基础性关键核心技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获得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的主体给予资金配套。支持地方争取国家级核电关联检测认证机构落地,提升浙江涉核检验检测能力。(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