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守护蓝天”攻坚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计划》)的通知。
《计划》指出,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严格落实煤炭等量、减量替代,提高电煤消费占比。多渠道扩展天然气气源,扩大外受电比重,持续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大力推进使用清洁能源或电厂热力、工业余热等替代锅炉、炉窑燃料用煤,加快推动玻璃、地板砖等建材行业企业以及有色冶炼行业鼓风炉、反射炉等“煤改气”,依法依规推进煤气发生炉有序退出,推动非化石能源发展。到2025年,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至51%左右,电煤消费占比达到55%以上。
强化禁燃区管控,推进散煤替代。加强煤炭生产、销售和使用监管。优化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严厉查处禁燃区内煤炭燃用行为。推进农村用能低碳化转型,加快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散煤替代。
提升重点行业能效水平。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全省低于能效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全面实施节能技改,在建、拟建项目按照国家行业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到2025年,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全部达到能效基准水平以上,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全省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00克标煤/千瓦时以下。
原文如下: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守护蓝天”攻坚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湘政办发〔2023〕34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守护蓝天”攻坚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8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守护蓝天”攻坚行动计划
(2023—2025年)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努力实现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根本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全面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突出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强化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举全力、出重拳、使实招,推动全省空气质量改善“一年见成效、两年有提升,到2025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