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办公室、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发布印发《关于示范推进国际航线集装箱船舶和邮轮靠港使用岸电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加强上下联动、船港电协作,推动国际航线集装箱船舶、邮轮靠港使用岸电实现以下目标:
(一)关于船舶受电设施安装率。到2024年底,国际邮轮公司在具备岸电供应能力的邮轮港口靠泊的邮轮具备受电设施。到2025年底,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挂靠具备岸电供应能力的港口的国际干线集装箱船舶(含自有及租赁船舶)的40%具备受电设施。
(二)关于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安装覆盖率。力争到2024年底,邮轮港口企业停靠邮轮的码头实现高压岸电设施100%全覆盖;到2025年底,国际枢纽海港相关集装箱港口企业停靠国际干线集装箱船舶的码头实现高压岸电设施90%覆盖。
(三)关于船港岸电常态化使用。到2023年底,具备使用条件的船舶和港口企业实现岸电常态化使用。
(四)关于码头岸电用电量。到2025年,国际干线集装箱船舶、邮轮靠泊岸电用电量较2022年大幅上升。
原文如下: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办公室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印发《关于示范推进国际航线集装箱船舶和邮轮靠港使用岸电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海南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省(直辖市)电力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广西、海南省(自治区)电网公司,各有关港航企业,中国船东协会,中国港口协会,中国引航协会,中国船级社,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部海事局:
现将《关于示范推进国际航线集装箱船舶和邮轮靠港使用岸电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办公室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2023年8月24日
关于示范推进国际航线集装箱船舶和邮轮靠港使用岸电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及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国际海运温室气体减排,按照《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岸电推广应用要求,针对自愿参与示范推进国际航线集装箱船舶、邮轮(不含使用零排放技术的船舶)挂靠我国港口使用岸电工作,制定本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