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8%以上。(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固体废物处置水平。
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模式,加快推进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持续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发电水平。提升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全过程监管,实现建筑垃圾减量排放、规范清运和安全处置。深入推进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巩固完善医疗废物收运机制,确保医疗废物合法安全处置。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100%覆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实现分类收运餐厨垃圾100%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
(一)贯彻落实能耗双控政策。
1.落实调整能耗双控目标。
落实调整能耗总量指标,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的政策导向,根据市级下达的“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和生产总值增速预期目标,合理确定全区能耗总量目标。(区发展改革委、区统计局、区经济信息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落实节能审查监察制度。
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节能管理服务,实行闭环管理。区节能主管部门强化对重点用能单位的监管,开展常态化节能执法监察,提升监察效能。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能行为,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阶梯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坚决杜绝“未批先建”、越权审批、超批复用能、超限额用能等违法违规问题。实行节能执法责任制,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严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提升监管效能。(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
1.严把项目准入关。
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从源头上加强节能管理,严把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以下简称“两高一低”)项目准入关,支持能效水平达到行业能效标杆值的项目优先落地;新上项目能源利用效率达不到行业能效标杆值、没有能耗增量空间的,一律不得报批。能耗强度高于0.65吨标准煤/万元的新上工业项目,须编制可行的能耗平衡方案。(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工业园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管控机制。
深化论证拟纳入规划的“两高一低”项目的可行性,加强涉及“两高一低”项目相关规划的管理,科学评估项目对全区能耗“双控”、碳排放、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质量的影响,避免“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