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推动储能技术示范。围绕储能关键技术、关键材料,开展技术研发,建立储能相关标准体系。积极筹建先进储能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谋划建立储能实证基地。开展光储一体化电站实证基地建设,建立具有光储融合发展综合效能评价方法和检测手段,逐步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开展储能并网性能研究,研究制定规模化储能集群智慧调控系统,支撑高比例清洁电力的安全可靠运行。
(二十)探索示范氢能绿色开发技术利用。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技术研究,建立氢气储运网络,推进槽车、管道等运输方式试点,形成规模化绿色氢气供给能力。开展氢能绿色制取、安全储输、高效利用及氢电耦合技术研究,实现绿电制氢、储氢、运氢、氢能高效利用及氢电耦合系统安全运行技术的突破和创新。探索氢能多元化利用场景,推进氢能在盐湖化工、能源化工领域替代煤炭等化石能源的试点示范。在西宁、海东、海南等地区开展氢燃料电池公交车、物流配送车试点,配套建设加氢站和氢气储运等基础设施。
七、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二十一)促进电力行业市场化体制机制建立。推动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优化调度交易机制。加快电力市场建设,完善市场运行规则,丰富市场交易品种,不断扩大交易规模和范围。探索后补贴时代适应新能源发展的市场模式,健全电力中长期交易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现货市场,推动电力市场规范运行。稳妥有序开展新一轮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成本监审和输配电价核定工作,合理核定输配电价。完善差别电价、阶梯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建立峰谷电价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扩大销售侧峰谷电价执行范围,积极探索多种清洁能源电力打捆后参与跨省区替代交易。鼓励清洁能源发电企业通过出售绿证等方式,助力完成消纳责任权重考核,实现清洁电力绿色价值。
(二十二)健全保障能源安全的风险管控机制。强化煤炭煤电兜底保障作用,建立健全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为主体、地方政府储备为补充,产品储备与产能储备有机结合的煤炭储备体系。提升电网负荷预测和管理调度水平,增强电力供应安全和应急保障能力。完善能源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备用电源建设和能源气象保障服务,提升应对极端天气和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与事后快速恢复的能力。加强重要能源设施、能源网络安全防护,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网络安全防护体系。
八、构建开放共享能源合作体系
(二十三)积极推进省际能源合作。充分利用对口帮扶政策优势,加强与长三角、京津冀等区域和对口援青省(市)的衔接,争取援青省份电力市场缺口。依托特高压直流外送通道,加强与其他省份合作,实现省际间资源优势互补,推动清洁能源在更大范围内消纳。建立与央企长效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央企社会责任,推进清洁取暖等能源民生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