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青海省能源局印发《青海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推进新型储能设施建设。积极推广“新能源+储能”模式,合理布局一定规模电化学储能电站,推动电源侧、电网侧百万千瓦级化学储能示范基地建设,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水平,实现电力系统中短周期储能调节。开展压缩空气储能等新型储能试点,探索发电企业、第三方储能运营企业联合投资电网侧共享储能运行模式,推进商业化发展。
推动储能技术示范。围绕储能关键技术、关键材料,开展技术研发,建立储能相关标准体系。积极筹建先进储能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谋划建立储能实证基地。开展光储一体化电站实证基地建设,建立具有光储融合发展综合效能评价方法和检测手段,逐步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开展储能并网性能研究,研究制定规模化储能集群智慧调控系统,支撑高比例清洁电力的安全可靠运行。
持续推进实施新一轮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积极推动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开工建设贵南哇让、同德、南山口等抽水蓄能电站,开展玛沁、龙羊峡储能(一期)等项目前期和研究论证工作,力争“十五五”建成投产一批抽水蓄能项目。
原文如下:
青海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和总体部署,扎实推进青海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做好碳达峰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22〕280号)、《青海省碳达峰实施方案》(青政〔2022〕65号)等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决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一优两高”发展战略,以构建产业“四地”为主体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为重点,以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为抓手,以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为突破口,加快清洁能源高比例、高质量、市场化、基地化、集约化发展,积极推动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支撑全省碳达峰目标实现。
(二)基本原则
目标导向、统筹推进。强化顶层设计,贯彻我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落实到能源领域全过程。明确目标路径,合理把握行动节奏,科学安排重点任务,压实各方责任,有力有序推进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