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领导:木塔力甫·艾力
责任部门:科教处牵头,消防处、房产处、建管处、质安处、城管局等相关处室、单位配合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5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4.大力推动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提高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标准。到2025年,具有改造价值的非节能既有建筑基本完成节能改造,改造标准不低于65%节能标准。
责任领导:木塔力甫·艾力
责任部门:科教处牵头,保障处、建管处、房产处、质安处、消防处等相关处室配合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5年底取得初步成效
5.既有公共建筑整体能效提升20%,公共建筑严格执行《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DB65/T4343-2021),建设一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工程。
责任领导:木塔力甫·艾力
责任部门:科教处牵头,建管处、质安处等相关处室配合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30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6.推行绿色物业管理模式,提高绿色建筑设施、设备运行效率。
责任领导:王策
责任部门:房产处牵头,质安处、建管处等相关处室配合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5年底取得初步成效,2030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7.推动中小户型普通住宅设计,限制超大户型住宅。充分利用日照和自然通风,合理确定住宅朝向、窗墙比和体形系数,合理布局居住生活空间。推动新建住宅全装修交付使用。
责任领导:木塔力甫·艾力
责任部门:标定处牵头,消防处、房产处、质安处、建管处、城管局等相关处室、单位配合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5年取得阶段性成效
8.多方合力,共同推动BIM技术在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的应用。
责任领导:李林毓
责任部门:消防处牵头,建管处、质安处、房产处等相关处室配合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5年底取得初步成效,2030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9.到2025年底,全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到2030年底,全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超过40%。建设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不少于10个。
责任领导:李林毓
责任部门:建管处牵头,质安处等相关处室、单位配合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30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10.推广绿色施工技术,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300吨/万平方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力争达到55%。
责任领导:李林毓
责任部门:质安处牵头,建管处、城管局等相关处室、单位配合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30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11.完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星级绿色建筑全面推广绿色建材,推动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的标准化设计,促进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应用,有效提升建筑工程外墙保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