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出台支持重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速方案和政策措施,在信息通信、智慧交通、智慧能源等领域加快形成比较优势。全面升级信息基础设施,实施“双千兆”网络协同工程,加强新型数据中心和边缘数据中心建设,到2025年建成5G基站1.5万个,全面提高千兆接入能力,实现市中心城区10G-PON 全覆盖。加速发展融合基础设施,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推进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前瞻布局创新基础设施,争取新建战略性新型产业领域重大创新平台。(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强化本土优质工程建设企业培育。出台支持建筑业骨干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行业影响力的建筑业企业。鼓励企业采取联合体投标等方式参与交通、水利、新型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建立重点项目供需对接机制,组织举办建材产品推介会,鼓励项目施工单位与优质建材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释放内需潜能
统筹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中心城市“起高峰”、县域经济“成高原”,增强城乡区域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为释放内需潜在势能提供重要支撑。
(一)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29.推动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加快中心城区建设,协同推进主城区活力再造,打造省内一流的创新高地、先进制造业高地、开放高地、人才高地。推进重点产业带建设和交界地区融合发展,构建便捷高效的通勤圈、梯次配套的产业圈、便利共享的生活圈,打造人口与经济要素集聚高地。推进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形成辐射带动区域联动发展的增长极。做大做强县域城市经济,强化中心城区与毗邻县的规划统筹,有序推进城区撤乡镇设街道。(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0.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落实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等重点工程,积极创建县城城镇化示范县,培育20万人以上的现代化小城市,打造农村人口就近就地市民化的主要载体。持续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等县域经济“三项改革”,复制推广践行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市)经验。(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体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1.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一步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健全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新增指标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相关政策。持续完善居住证制度,推进居住证持有人全面享有高质量教育、医疗、就业、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完善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健全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卫健体委、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