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逐步健全再分配机制。
67.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构建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完善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强化社会民生等领域精准保障,推进教育、养老、医疗、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落实“三保”预算编制审核、预算执行监控、风险应急处置三项机制,兜紧兜牢“三保”底线。(市财政局牵头负责)
68.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深入实施全民参保攻坚行动,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开展小型、微型、新业态企业参保专项行动,建立新就业形态群体参保缴费促进引导机制,推进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完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实施企业年金高质量发展行动、职业年金全覆盖工程。配合健全统一规范参保范围、缴费政策和待遇等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制度,推进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市人社局牵头负责)
(三)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
69.发展新时代慈善事业。完善慈善工作协调机制,实施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年度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慈善财产管理,建立慈善力量与社会救助、救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应对的统筹衔接机制。(市民政局牵头负责)
70.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社会工作者)、社会资源及社区自治组织“五社联动”和社工、义工(志愿者)“两工协作”机制,引导社工和义工共同开展志愿服务,扩大志愿服务组织服务范围和覆盖领域,到2025年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达到80%以上,实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市民政局牵头负责)
九、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夯实内需发展基础
坚持下先手棋、打主动仗,把安全发展贯穿扩大内需工作各领域和全过程,不断提高粮食、能源等领域供应保障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为市场平稳发展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一)扛稳粮食安全重任。
71.推进粮食稳产增产。落实国家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持续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力争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60亿斤。落实生猪产能、储备等逆周期调控机制和生猪良种补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等扶持政策,建设一批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确保能繁母猪存栏数量稳定。(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2.健全粮食产购储加销体系。落实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鼓励企业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合作关系。优化政府储备布局,推进农产品应急保障供应基地建设和粮食储备库功能升级。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引导粮油企业推进粮油深加工和副产物循环利用,强化粮油品牌建设,培育壮大大型粮油企业集团。积极培育大型粮食物流产业园区,建设连通省内外、集购储运加销于一体的粮油储运交易中心。(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