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完善混合用地供给政策,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允许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对使用划拨土地的项目鼓励以出让、租赁方式供地,市级统筹补充耕地指标重点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整治专项行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
53.完善知识等要素配置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体系,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严厉打击恶意申请注册商标行为。支持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等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开展市场化运营,参与建设河南数据知识产权公共存证平台,积极申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或快维中心。(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二)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54.加快建立公平统一市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实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加强重点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清理取消企业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标准制定、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行为。实施交通物流、水电气暖等领域涉企收费常态化规范化监管,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的不合理负担。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逐步将平台覆盖范围扩大到自然资源、资产股权、环境权等公共资源领域。(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5.健全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改造农村传统商业网点,发展新型乡村便利店,布局建设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开展县域商业体系综合示范县创建,加强农村电商、农产品供应链等商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改造提升。推动城市商圈错位发展,培育认定一批示范步行(商业)街、示范智慧商圈,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示范建设。支持农副产品、小商品、建材、汽车等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加快连锁经营布局,打造一批区域特色商品贸易集散基地。(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七、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内需发展动力
坚持深化改革与扩大开放相互促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新时代制度型开放高地,强化链接双循环制度匹配、资源配置,更大程度、更高效率释放内需潜力。
(一)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56.开展营商环境综合配套改革。落实省营商环境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加强体制机制、制度政策等谋划研究,强化与国际规则标准接轨,提升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水平,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交房即交证、全面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等营商环境5项工作,深入开展全市营商环境专项整改,推动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健全企业权益保护体制机制,成立市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中心。(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