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原文附文末)。据广州市工信局披露,目前广州在建新型储能项目11个、总投资近400亿元,达产后产值可超千亿元。意见提出,力争全市新型储能产业营业收入到2025年达到600亿元以上,到2027年达到1000亿元以上,引进或培育5—10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行业领军企业,建成新型储能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2—3个国家级创新平台和检验检测认证平台。
其中在输电线路走廊资源、变电站站址资源紧张供电片区合理配置一定规模新型储能,鼓励在满足电网安全要求、适应电网规划的前提下,依托变电站现有及周边用地建设储能电站。支持分布式小容量储能在城中村用电治理、偏远农村和用电敏感型用户电能治理等场景应用。
鼓励开展“用户侧共享储能”等商业模式示范,探索分布式市场化交易。依托平台聚合用户,开展虚拟电厂建设试点,充分挖掘储能、充电桩、光伏、通信基站等分布式资源调节潜力,提高闲置储能资源利用率,支持探索储能“众筹共建、集群共享”等多元化商业模式,引导工商业用户参与电力市场、碳交易市场、需求侧响应等。
原文如下: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穗府办〔2023〕1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和《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3〕4号)等政策文件,推动我市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全省“制造业当家”作出贡献,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抢抓全球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市场、技术、政策多轮驱动作用,打造新型储能产业高地,有力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为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
(二)发展目标。新型储能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融合发展水平显著提高,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水平大幅提升,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不断拓展,检验检测认证和技术标准体系更加完善,产业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凸显。力争全市新型储能产业营业收入到2025年达到600亿元以上,到2027年达到1000亿元以上,引进或培育5—10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行业领军企业,建成新型储能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2—3个国家级创新平台和检验检测认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