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贵州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快电网项目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通知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规划联动机制,将已列入电力发展规划的电网项目及时纳入本地区能源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明确规划间联动机制,做好变电站建设用地和输电线路走廊保护。现有各级规划中未考虑的电网项目,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动态调整,及时纳入规划。要统筹做好电网规划与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的衔接,加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
全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快电网项目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发〔2022〕2号文件有关精神,加快我省电网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我局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等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快电网项目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经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深入研究、修改完善,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9月9日前书面反馈至邮箱gznyjdl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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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快电网项目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快电网项目建设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发〔2022〕2号文件有关精神,加快电网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着力构建新型综合能源基地,提升区域能源安全保障能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抢抓国发〔2022〕2号文件发展机遇,紧紧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进一步加快电网项目建设,着力构建全省500千伏“三横两联一中心”目标网架结构和各级安全可靠的输配电网,建成新型综合能源基地,保障贵州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用电需求,为开创经济兴、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提供安全可靠电力支撑。
二、建立健全各级规划联动机制
(一)强化各级各类规划统筹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规划联动机制,将已列入电力发展规划的电网项目及时纳入本地区能源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明确规划间联动机制,做好变电站建设用地和输电线路走廊保护。现有各级规划中未考虑的电网项目,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动态调整,及时纳入规划。要统筹做好电网规划与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的衔接,加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省林业局,各市(州)人民政府,各电网企业〕
(二)合理预留电网项目建设空间。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在规划、审批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工业园区等时,应征求同级电力主管部门意见,合理预留站址及输电线路走廊;在电网项目选址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进行选址论证,如确无法落地落实的,应当避让,另行选址;因地形、地貌、地质等特殊原因无法避让但确需建设的电网项目,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应依法依规开展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工业园区等范围调整论证工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省林业局,各市(州)人民政府,各电网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