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0483号关于以数字赋能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议的答复。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0483号建议的答复
刘怀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以数字赋能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税务总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前期,我部联合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参与编制《“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并报请国务院印发。参与编制《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并报请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0个部门建立数字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和协调机制,加快完善数字经济顶层设计。二是联合印发《“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印发《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业互联网标识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等,引导产业优化升级。三是深入实施支持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发展的系列专项税收优惠政策,印发《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等,便于纳税人缴费人及时了解、准确适用相关税费优惠。
下一步,我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围绕三方面做好相关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推动构建数据基础制度,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持续完善数字经济发展顶层设计,发挥好数字经济部际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各项重大任务落实落细。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持续深化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进一步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础。三是加强部门协同合作,继续落实好支持软件产业发展及工业基础装备改造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加强政策跟踪分析评估,持续优化税费管理服务措施。
二、关于分类打造行业示范标杆
前期,我部注重强化示范引领,充分发挥标杆效应,联合有关部门进一步推动数字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一是组织开展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工作,遴选出813个试点示范项目,促进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指导各地开展数据管理国家标准(DCMM)贯标,并遴选北京、山东、江苏等14个地区以及电力、纺织等10个行业开展试点,加快提升企事业单位数据管理能力。二是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作,围绕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数字领航”企业等方向遴选873个试点示范项目,推动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等融合发展新模式新业态加速推广。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累计遴选209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和630个智能制造优秀场景,打造一批示范标杆,带动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化升级。三是联合财政部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推动同行业中小企业“看样学样”。目前已遴选确定第一批38个细分行业98家数字化服务商,推动2000多家中小企业完成数字化改造,财政拟支持资金4.3亿元左右。四是开展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遴选51个城市开展试点,通过举办投融资路演、线上线下培训、企业上市培育等活动,支持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业及两化融合、新型基础设施建设。